從道德情感論思考國民法官



「人類行為的全部功過都源自人類心理的感情、情感和意圖等主觀要素,但這些心理層面的東西,卻被上帝處置於每一種審判權限之外,這些東西全部保留給上帝祂那永遠不會出錯的絕對審判。

『人類今生只應當為他們的行為而受罰
絕不應當為他們的意圖而受罰』

這個必要的原則,就成為了人類心中的功過感,有用且有益,儘管這種感情有多麼荒謬和悖論。」亞當斯密《道德情操論,1759》

人類之所以發明法律,是為了讓審判更具備客觀性,客觀性的意思就是屏除掉那些主觀的觀感和意圖,盡可能的用只發生過的事實來決定判決。

但法律上依舊有許多法條當中擁有意圖或是未遂等字眼,這些字眼嚴格說起來都是主觀判定。畢竟當一個人拿著刀要枉死裡砍的時候,我們還是重視受害人的生命價值而施以援手,事後只能把加害者的罪名加上未遂兩字,當作我們真的預見了未來。

關鍵報告整部電影不就在討論是否可以因為可能預見的未來而將人逮捕歸案,該電影的結局是計畫終止,殺人犯必須要造成殺人的事實才能以殺人罪起訴。

但看看我們身邊的人,多少人是不瞭解這些道理的?法律之所以存在於這社會,是為了讓社會有制度可以運作,而不是單憑每個人都標準不一的道德規範,但看看多少人看到新聞事件的時候,都是用道德情感在決定對與錯? 有多少人了解過法律如何運作?

無照駕駛車禍死亡,絕對就是無照駕駛的錯。
男人看到美女勃起,女權主義者說是性騷擾或是強姦未遂。
政府依據法律獵捕流浪狗,動保人士出來靠背沒同理心。
男子為報殺父之仇而殺人,一堆智障說天公道義。
罪犯泯滅人性,一堆智障就說這種人不需要人權。

這社會的基層都是烏合之眾,都將會是未來的國民法官,他們想要的就是不斷的靠殺戮來讓社會上他們看不順眼的人越來越少,從殺人搶劫、強姦賣淫到金融洗錢,他們都想要殺之後快,但我們的社會之所以建立法制,絕對不是為了殺更多的人,而是希望透過法律讓所有人往更善良的方向走,那怕我們連善良都無法定義。

猩球崛起第二集中的猩猩領導人凱薩
為了避免同類相殘而立下了一道規矩
『猩猩不殺猩猩』
但在遇到同類叛徒不斷替族群製造困擾之時
他也只能打破這道法規,用主觀的一句話來殺人
『你不是猩猩』

其實,我們仍然很原始
但仍舊比我們所知的原始進步一些
除了那些跟原始人沒差別之外





從道德情感論思考國民法官 從道德情感論思考國民法官 Reviewed by 子迂 on 上午11:46 Rating: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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