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的建立,是因為我們彼此願意建立一個位階於人之上的法律,這個法律是人們的價值所在,當我們建立法律的同時,其實也代表著我們放棄掉我們過往的原始社會的權利。就像男人看到正妹不能隨便強暴,看到別人的財物不能隨意搶奪,甚至是看人不爽不能隨意殺人。在原始社會中有一項深植基因裡的理論,那就是「報仇」。
以眼還眼,原始社會的絕對價值 |
大家都念過論語,孔子的學說雖然已經很久了,但他提到過三種方式報仇,分別是「以怨報怨」、「以直報怨」和「以德報怨」,孔子當時認為最佳的答案是「以直報怨」,那甚麼叫做以直報怨? 簡單來說就是訴諸法律解決,在當時或許沒有這些概念,不過這句話若在現代解釋就是「依法行政,謝謝指教」。而以怨報怨這個概念就是原始社會中殘留的理念,殺人償命也是最容易瞭解的價值。但我們終究走過那個時期了,我們走到了建立社會公約,以及政府的存在剝奪了我們大多數自由的年代,而原因是我們希望減少社會上的負面事蹟,我們犧牲了許多我們在原始社會的自由。為什麼當我們建立了這麼多法律、教育和社福制度之後,還是會出現這種人?
首先一般人都認為死刑的意義在於能夠嚇阻人犯罪,但這其實太籠統了,到底是嚇阻甚麼人犯罪?
其實不過是嚇阻一般人在理性的情況下犯罪,甚麼叫做理性的情況下犯罪? 就是犯罪與死刑之間,他會做一個取捨。或許真的有甚麼殺父大仇,兩相衡量之下他還是選擇犯罪之類的,但這種案例畢竟有點少,有這種理性的犯人會選擇更聰明的方式報仇,根本不會搞到這種情況。所以剩下的情況就只有兩種
1.
一般人在非理性的情況下的犯罪
2.
無法理解的人所犯之罪
第一種情況很好理解,每個人也都有經驗,例如我們每次都說自己要減肥,但美食當前的時候還是有時忍不住,即便知道後果是操場30圈,我們還是選擇依從了我們的感性面,就是想吃。男人看到正妹投懷送抱,如果不夠理性,該犯的錯誤不會少。女人出門逛街看到喜歡的衣服,那怕知道後果是甚麼,還是忍不住對吧? 我們不是那麼理性的動物,有時候就是忍不住,那請問這種忍不住對殺人犯來說真的有用嗎? 他們就是忍不住和不會進行理性的比較分析。
第二種情況就更好理解了,有太多影視作品都在講第二種人,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蝙蝠俠的小丑,是的其實第二種人就是小丑,無論用任何方式任何手段都無法限制和處理的對象。漫畫中有一段是小丑打算搶珠寶店,但蝙蝠俠沒來阻止他,於是小丑就放棄了這次計畫,他只是想和蝙蝠俠玩遊戲。是的,就是有這種完全無法理解想法的人存在於這個社會上。
死刑對這兩種人一點意義都沒有,一點點嚇阻的效果都不存在,談到這裡那死刑的意義又變成了甚麼? 只是單純的復仇機制嗎? 換言之,如果我們允許政府擁有殺人的權利,那政府有沒有可能掌握公權力和媒體力量,替你我安插罪名,以除之而後快呢? 當然這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政府能不能擁有殺人的權利? 這問題留給有興趣的朋友思考思考。
當然好佳在的,我們的社會擁有教育及社福機制,我們可以透過道德法律教育把第一種人的數量降到很低很低,但那並不是我們的天性,我們透過這些機制,變成了現代社會的公民,服從公約。但其實說白了,小丑其實是第一種人的極限值,我們的社會制度可以非常非常好,以下說明給各位聽。假設我們擁有一個超強的社福人員,他可以說服所有想殺一個人的小丑,於是社會上就少了所有殺一個人的罪犯。但終究會有殺二個人的罪犯,於是我們又出現一個超強的社福人員能夠阻止所有殺二個人的罪犯。請注意,我所說的阻止都是指教化成服從社會公約的人。於是這樣下去會變成甚麼? 我們沒有辦法培育出甚麼超級聖人可以感化所有人,在演化的機制之中,終究會出現這類的人,只是我們可以盡量避免這類事情的發生,但無論如何像是瑞典殺77人的那種殺人魔,終究是會存在,但我們如果不正面面對這些人的存在,我們就解決不了殺77人的殺人魔,而在機率上來說,殺78人的惡魔比殺77人的存在機率低,如果不判以死刑,而是長期的教化或是終生監禁有助於讓我們了解他們殺77人的原因,或許在下一次我們就可以避免,但別忘了我們終究是必須面對一個困難的問題,就是機率中是存在小丑這種極端值的,只是我們還沒遇到。
在我很喜歡的一部電影「萬惡城市」裡面,馬福是一個特別的角色,片中主角形容他是個很醜的人,但他的孔武有力和性格,若是換一個時代,他將會擁有無盡的財富和各種漂亮的美女為伴,可惜他活在這個時代。要知道演化的機制中,必須存在這類的異類,保持人類的多元性。而現代社會或許不喜歡這類人,但另一個角度來說,他們也是我們的群體記憶之一,了解他們的存在對我們來說是必要的。
標題裡面還有一個人,就是超人。但很可惜的是在社會公約底下,我們會把小丑跟超人視為同一類的人,因為我們都無法掌控他們,而他們都有可能對社會進行極大程度的破壞。我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警察局都有把家裡有古董刀或是鎖匠等等特殊行業列管,只要有凶器的案子,或是有人行竊時,這些都會被優先詢問,這絕對是必要的措施。同理精神患者也應該這樣做,但無論我們怎樣努力都還是會有漏洞存在,當這些問題發生時,我們要做的事情是真真正的去了解這個人的過往,和有沒有辦法能夠避免下一個同類性質案件的發生,而不是透過媒體無限制的放大,導致人心惶惶。
今天我們能夠在這裡討論這些事情,都代表我們是幸運的一群人,擁有電腦、網路和閒暇的時間能夠討論事情,這社會上有許許多多生活很困難的人們,他們受過的苦難是你我無法想像的,我聽過的一些事蹟,我無法保證如果是我有相同的經歷,能否像現在這樣很理性的分析事情,最後也許變成殺人魔也不一定,扭曲的人性往往經歷過一些無法想像的過去,正面的去面對問題,而不是將這些過去透過槍斃抹煞掉,要知道那同時也抹煞掉了下一個受害者的性命。
美國漫畫中,以暴制暴的超級英雄 |
在自由民主的今天,我們要珍惜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除了要保護已經擁有的以外,我們還需要走向更好的未來。在這種思潮底下,如果還相信政府殺人、Punisher或是佛劍分說,那我們是否跟過去的原始社會或是威權體制思維沒有分別?
立宏願殺盡天下惡人,無間之中只他一人的佛劍分說 |
死刑、小丑與超人
Reviewed by 子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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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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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第一種人,用的例子超爛。美食當前的時候還是有時忍不住,即便知道後果是操場30圈,我們還是選擇依從了我們的感性面,就是想吃。因為你心裡想的是: "吃一點點又不會死",明天再多跑兩圈就好。
回覆刪除至於你說的第二種人,死刑對他的確沒有意義,而且或許也無法教化了或許他還可以聰明到讓你覺得他可以教化,那留著這個後患讓他有機會假釋出來傷害更多人幹嘛?
你們的問題就是一直強調死刑又沒有用,要死刑幹嘛。但是你們卻對問題發生的原因沒有足夠說服大眾的理由,對於教化或是其他替代方案的實行又沒有資源且也讓人沒有信心。
我大概看了一下您的文章, 雖然通篇並沒有提到, 但是似乎是比較迂迴的廢死?
回覆刪除然後您的意思是, 把不能理解的殺人犯做為理解殺人犯用的實驗樣本?
我支持廢死沒錯
刪除後面那句話你也說得沒錯
但我覺得實驗樣本這個字眼有點侵害人權
可以說是研究材料
廢話一堆,想討論哲學或玄學嗎?
回覆刪除我只在意人間的普世價值運作定律,以及"人命沒有那麼至高無上"
尤其是惡人的命
只有當身處在祥和社會,你們這些無病呻吟的人才有吠叫的空間
如果場景換成利比亞或敘利亞,每天都是數以百計的人莫名地死去,窮凶惡極之徒綁架斬首無辜人民
你的廢死不廢死虛論,比一坨大便還不值得討論!
社會太安定才會出你們這種無病呻吟的可惡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