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會在網路上面看到有人談到所謂的孝親費問題,尤其在今天這個年代大霧份年輕人的收入都偏低情況下,到底孝親費是不是一個合理的要求?或是其實孝親費是一個另外的意義?
討論到台灣所謂的七年級或是八年級生,其實我們並沒有真正嘗到所謂經濟起飛的好處,我們也是第一代不是為了勞動力而被繁衍出來的一代,我們完全是因為父母的愛才生出來的,從生出來的那一刻,父母就給我們最好的待遇,加上那個年代的他們有受到經濟快速起飛的好處,所以我們幾乎是用最好的待遇,從小開始就是在愛與金錢的生活當中生長。也因此在上一輩的眼中,我們可以說天之驕子,某個層面上他們也就無法理解為什麼我們受到了這麼多的栽培和待遇之後卻沒有像他們一樣擁有那樣打拼的精神,最後我們這一代就被冠上了一個名稱,草莓族。
這年頭經濟也漸趨於穩定,不再像是過去那樣爆炸性的成長,而逐漸慢慢的走向一種緩緩地增長狀態,最後就變成今天的低薪情況,但在這樣的低薪問題之下,有許多的年輕人依然是被以前的傳統價值所壓制著,當然這類的傳統價值有點多,孝親費就是其中之一。真正應該討論的事情是到底孝親費在親子之間扮演甚麼樣的角色? 討論這個是不是又要回到更根本的孝順問題上面開始來討論了。
儒學,一個總是被現代年輕人黑到不能再黑的哲學理論,但請注意這裡引用的儒學是先秦儒學而不是漢宋儒學,因此董仲舒或是理學甚至是應俊在《琴堂諭俗編》卷上《孝父母》的《續編》中那一句最有名的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也不會在這文章中討論。孔子講求的孝道是希望兒女對父母有敬意,這些敬意必須來自於心中,有這些敬意之後就會去做其他的行為,否則只是單純給錢或是單純照料生活,那跟養狗養馬又有甚麼區別? 這段我記得非常清楚,不過這就牽扯到另一個問題,是不是所有的親子關係都是這樣? 孔子的倫理觀念非常清楚,那就是哪怕他將階級分得很清楚,但他並沒有表示在下者一定要服從上者的意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講的就是父親要有父親的樣子,兒女自然有做兒女的必要,孔子也談到如果父母講話有錯的話,兒女多次勸導不聽的話也沒辦法,頂多只能做到不要互相吵架或是抱怨,但在現代社會來說,兒女到最後不會與父母爭執,不過到最後卻會分家搬出去住,最後的可能應該是老死不相往來。
所以在孔子的心中,他或許今天就會在臉書上面發表覺得孝親費是一個很奇怪又噁心的制度,或許兒女如果心中覺得應該要對父母做些甚麼的時候,每個月拿出一些錢來做些對父母的好事,這才算是真正的孝親,但如果是由外力強迫的情況下,其實也跟養狗養貓沒有甚麼差別了。回到我們的現代生活,年輕人這一代的薪水真的偏低的情況下,一個月的生活費加上林林總總的開銷,如果是到外地打拼的還要加上房租的情況下,能夠剩下的到底還有多少? 如果自己連基本開銷都有些負擔不起了,那還需要繼續負擔孝親費嗎? 就我們剛剛討論的孔子說法,其實在這樣的情境是不需要有任何孝親費的。
值得探討的是對於父母來說孝親費到底是甚麼? 對於有一定富裕程度的家庭來說,小孩子在這個年代拿回家裡的錢不過就是九牛一毛,對於這樣的父母來說孝親費就變成是一種紀念品,這些紀念似乎成為了父母與兒女的聯結。而對於那些可能需要兒女孝親費來持續運作的家庭來說,就變成養兒防老的投資了,到底養兒女的原因是甚麼? 如果真是養兒防老的情況下,那還符合孔子口中的父母應有的作法嗎?有許許多多的家庭會把孝親費給制度化,要求每個月至少要拿出多少錢回家等等,要把這些東西制度化的理由也有很多種,有些父母會說這是孝順的一部份,有些會說是替兒女把錢存起來,也有些則是以原生家庭的經濟狀況需要幫助為由,而其實有些孝親費其實隱瞞在另一個巨大的隱憂之下,那就是父母怕被子女遺棄而強制締下的契約。
我相信會造成遺棄的理由真的很多,像是父母久病造成生活困擾,不然有可能的情況也包含父母欠下太多的債務,而更常看到的問題就是婆媳問題,但是幾遍我們討論個幾萬個理由都好,說白了就是親子之間的愛支撐不起雙方的關係了。我相信大部分的父母都是希望給予兒女更多的愛,只是不知道從甚麼時候開始那些付出的愛逐漸減少了,也不知道從甚麼時候開始兒女造就的麻煩開始讓父母覺得討厭,而忙碌的生活讓自己越來越沒有時間陪著自己的下一代,最後每天連話都講不上幾句,很多親子關係就剩下這樣薄弱的血緣來提醒雙方的關係,等到最後愛都磨光了以後,就只剩下金錢往來的關係了。
孝親費不應該是強制性的,如果父母認為兒女生活的已經很困難的話,更應該負起父母的責任,替兒女多想一點,把這些孝親費用另外的孝心來取代,而兒女如果自己認為有能力想要多奉獻一些,那自然會多出一些心力去幫助自己的原生家庭,我想有沒有心還是主要應該討論的事情,但這些金額的大小可能在某個文化上變成父母去評斷兒女是否孝順的標準,也可能有時候會拿這個數字跟鄰居親友討論誰的兒女比較好等等的作法,讓整個儒家倫理所建立的孝順價值給徹底崩解,因為孔子從來就沒有希望大家去比較彼此的好壞,而是要用心去感受到對方的心就好,另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就是在今天這樣的民主社會當中,孝親費是否又是合理,如果民主社會是保障每一個人都能夠有至少不會餓死的制度,那代表老人都可以透過制度來獲得一定程度的生活資源,那孝親費是否是符合民主政治的玩法呢? 這是另一篇文章的問題,有興趣的朋友再留言給我,我找時間再寫一篇。
最後我想要分享我自己的經歷,我自小就是一個運氣很好的小孩,我生長在一個生活無虞的家庭中,父母從來就以我為中心,從小到大我接受到了父母近乎無限的愛,我的道德觀、金錢觀甚至是許多知識都來自於我父母,從小我的家庭就在每一個時刻關心我。我還記得大約在我快成年的時候,我爸爸問我以後會不會送他到養老院,會不會拋棄他們? 那時其實我並不了解這個問題是甚麼意思,在我的生命當中也沒有理解到甚麼甚麼叫做遺棄父母,這也從未是我人生的選項之一,後來當我看了越來越多的社會案件,或是看了更多朋友家庭的親子關係其實並不是那樣的健康,我開始思考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遺棄父母或是家庭失和的事情會一一發生,最後的答案就如同我文章上面所述說的,其實就是在於愛的付出並不相等,到了後面這個愛已經失去了平衡,沒有人真正願意用心去多付出一些愛給彼此,導致了一個又一個的悲劇,或許已經產生的悲劇很難改變,但我們應該可以用愛去避免下一個悲劇的產生。
當代年輕人的孝親費難題
Reviewed by 子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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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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