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隻猴子可以說是全民的焦點了,聽到的言論無非就是很醜、很難看之類的攻擊言詞,好像很少聽到有護航的字眼,作為21世紀的腐儒好像應該對這件事情做出一些批判,不然好像有點對不起我對藝術的了解。
首先,先說一下這篇文章討論的不是這支福祿猴
其實討論的是藝術、設計以及大眾文化之間的關係。
首先,為什麼大眾看不懂那些高價藝術品? 在這裡舉出抽象表現主義大師羅斯科的東西,為什麼我聽過這麼多人說這作品根本是亂畫,甚至網路上許多鄉民表示藝術就是洗錢、藝術就是有錢人的智障花錢法等等。再不然我聽過太多人說這我小孩也可以畫……..等等之類太多了。
我想說,這類藝術作品本來就不是給大眾看的,他就像一些高級餐廳,設下的門非常的厚重,必須花費很多心力研究藝術史以及美學,才有能力稍稍推開這扇門,由於我們每個人的知識背景及人生歷程都不一樣,所以當我們推開這扇門的時候,每個人都看得不一樣。所以大多數大眾其實不具備藝術及哲學知識,在這種情況下自然看不懂這些大師的作品
在1920的包浩斯,創立之時格羅佩斯起草的包豪斯宣言,部份宣言
「...建立一個新的設計師組織,在這個組織裡面絕對沒有那種足以使工藝技師與藝術家之間樹立起自大障壁的職業階級觀念。同時將我們創造出一棟將建築、雕刻、繪畫結合而成三位一體的新的未來殿堂,並用千百萬藝術工作者的雙手將之矗立在雲霄高處...」
自此,藝術概念起了巨大的變化,原來我們身邊的物品多了藝術元素。這些貼近大眾的藝術,到今天我們稱呼的方式叫做設計。
但藝術到設計的概念,那怕經由包浩斯之後已經慢慢接近,但還是有相當大的差距,不禁要想的是其中的差距在哪裡? 我想可能是兩者所追求的目標不同吧。藝術追求的是真理,一個視野的拓展及觀點的開拓,但設計本身所追求的卻是找出藝術中討喜的元素將其商業化(當然這種分法很粗暴,可以討論) ,因此我們觀看許多設計的商品時,多多少少能感受到一些那些由藝術家所找出的美學標準在裡面,可是當我們回頭去看藝術作品時,那種感覺又不明所以的消失了。把握這個標準的最好的是1920年代蒙德里安,他所創作的構成-紅黃藍,這項作品在經過40多年後,由另外一個大師聖羅蘭(YSL),在失真幅度相當小的情況下,作為一件服裝風格非常成功的造成熱銷。
但不得不討論的是這個福祿猴到底是好是壞? 首先,這個猴子我必須承認是醜的,但我也承認,我沒想過一隻猴子可以做成這樣的醜樣子。但請注意,若是以藝術作品來討論時,這隻猴子是好看還是醜,都不是重點,有沒有開拓大眾的視野才是必須討論的事情,在這件事情上他很成功的做到了開拓了黃色的使用,是的在這塊上他是成功的,那怕這種成功有點糟糕。
但若是一個做為大眾的設計,他是失敗的。而且北市府必須負全部的責任,這個是給大眾觀看的設計品,不能以開拓視野的角度去討論。一個作品若是要對大眾負責,必定需要些討喜的元素,而不是單純的為了創作者本身而存在。
是的,作為主燈,他絕對是失敗的。
但作為視野的開拓,他是成功的。
從福祿猴事件看藝術文化
Reviewed by 子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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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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